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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23 i spoke to the empty chair --- 转自joy的博客 sep.7
Inverness是苏格兰北部的一个小城.苏格兰在英国的北端, Inverness又在苏格兰的北端, 再往上2个小时的车程,就在整个大不列颠岛的最顶端了.
中午百无聊赖地在街上走, 不是周末的缘故, 路上寥寥的人. 接连下了几天的雨,整个人从里到外都是潮湿的. 沿河一端的酒吧坐着都是嗮太阳的人. 我要了一杯Gennis的黑啤, 想着可以打发个把小时.
那个老头搀着女人坐到我旁边, 我赶紧挪了挪空出位置给他们.女人50向上的样子, 很容易就看出是disable的 –不管是肢体还是智力上的. 老头很费力的安顿女人,几乎是一点一点地将女人颇为健硕的身躯塞到桌子前面. 然后老头再一点一点地调停自己, 他一手撑着桌沿,一手费力地扳起小腿,颤巍巍地挪过来,我顿生不忍, 搀扶他坐下来.
老头说他92岁了, “这是我的女儿, 你看的出她不是很健康,”他指了指女人对我说: “我得照顾她, 不过我还有另外一个女儿.”
老头问我你从哪里来阿, 然后很轻易地就猜出我从中国来, 然后问我是说Mandarin(普通话)还是Cantoness(广东话). 然后就自言自语说他认识一个很sweet的中国女孩子, 在一个餐馆做waitress的, 很可爱阿, 他说中国女孩子都长的babyface; ---然后老头就对着我唱了一首歌 “Baby face”.
老头又问我说现在谁In charge着中国阿? 然后自问自答地说是胡志明吧. 我说不是, 胡志明是管越南的, 他就疑惑地说, 噢, 那个,那个叫什么的, 然后呼之欲出的说 “毛泽东”阿, 我快乐地点了点头, 心里说,当然他现在也管不着了. 老头随即又疑惑地问:他们都死了吧. 我如释重负点了点头, 恩, 他们都死了. 老头摇了摇头说: “我认识的人都死了.”
老头说他的老板, 当然是以前的老板活到了102岁, 他要beat him, 活到比他更长, 于是, 他强调了一下, 他的老板102岁死了, “你看, 我认识的人都死了”,他重复了一遍.
老头说他以前年轻的时候参军, 去南非, 噢, 上帝, 轮船到南非的时候, 看到到处都是不穿衣服的女人呐! 我笑, 说那对男人来说真是天堂呢. 老头愉快的笑起来, 那些美好的时光, 那时候他们的天使是军中的护士小姐, “噢,boy!”他由衷的感叹, 然后对我念了一首诗: “if I were a king--- 大意是如果我是一个国王, 会用他所有的power去宠爱和保护我的女人….”
老头说他的妻子死了7年了, 想了想, 说那是2002年吧. “ I am still missing her..”他边说边摇头, “当你和一个人生活了大半辈子, 面对这件事变的很难阿…… I spoke to the empty chair!” 我的眼泪刹那间夺眶而出, 老人安慰地用他布满斑纹的手拍拍我, 说 “你看, 我认识的人都死了.”
老人的女儿坐不住了, 在旁边反反复复的告诫老人少和陌生人说话, 老人颤巍巍地站起来, 对我挤了挤眼睛,说, 你有男朋友么? 我摇摇头说: 我单身. 他说, 我希望我年轻50岁,我呵呵地笑. 他说, 你知道, 因为 I’m a man!
在Inverness, 一个寂寞的小城, 寂寞的我听一个寂寞的老人说: “I spoke to the empty chair.”
我明白, 因为我也对着空沙发说话.
木兰词 拟古决绝词柬友
人生若只如初见. 何事西风悲画扇? 等闲变却故人心. 却道故人心易变.
骊山语罢清宵半. 夜雨霖铃终不怨. 何如薄幸锦衣儿. 比翼连枝当日愿.
想不到明珠的儿子也是才子..... 唉,是我太肤浅了。 September 10 初来乍到多伦多sorry that i didn't continue writing my ‘August and Shishi', i am in Toronto now, and there are lots of interesting things here, i really wanna to write down some.
多伦多不是一个funny的城市,但是确确实实是一个休闲的城市。作为一个地道的陌生人,除了初来乍到有点nervous,其它的感觉应该是不错的。最先要说的是多伦多的蓝天,因为没有什么高楼,所以抬头可以看到天空象一个蓝色的碗一般扣在城市上空。天很蓝,因此空气质量很好,估计这样的环境要归功到以下几个原因:一是人少,污染少。二是绿色植物的丰盛。加拿大不但草地树木多,居民也喜欢种花。当然他们也有条件种,这里的人都喜欢住在townhouse里,于是只要不是downtown,基本上街边随处可见一幢一幢形态各异,颜色多样的小house,而house的院子里基本都种上了颜色鲜艳的花,怎么描述呢?花团锦簇应该是最合适的形容词了。
加拿大人对穿着并不是很讲究,很少看到他们拎着象lv这样的牌子到处晃悠,除了一些philipino喜欢背着大名牌去逛t&t(著名的便宜的华人连锁超市),其它地方很少见到刻意背着名牌,满脸优越感的人。不过whatever,也许是因为老外得天独厚有着一双大长腿,所以他们穿牛仔裤是特别的好看。
多伦多有很多草地,甚至可以说随处都是草地。也许是加拿大土地过于肥沃,这里的草地是可以随便踩随便躺的,经常看到老外躺在随便哪里的草地上晒太阳,比如我现在就坐在学校一个小喷泉边的草坪上,看着鸟儿在边上走来走去,这里的鸟不怕人,甚至喜欢在人边上晃悠,因为也许会有人给它们喂食,不用找的snack,不吃白不吃。
最后说说多伦多的物价吧。加元对人民币大约在1加元换6.3人民币的level上,我初来乍到买什么都x6,因此觉得什么都很贵。on-campus living apartment是720加一个月,包括水费电费,但是不包括上网费和电视费。网费大约是29加/月,电视费也一样。手机费用也不便宜,因为我在这里不会待太久,因此只能办理pre-pay的电话,这种电话是大大的贵呀,一分钟20 cents,打和接统统收钱,每个月还给我寄账单,2刀。买这种sim card也要30多刀,哎,心如刀割。不过话又说回来,这里也有便宜的东西,the body shop的moisture cream day 和 night cream 和 cleanser cream 一共才54刀,还要送我一个大大的body butter,真是开心得不得了。whatever and in one word, 公车票都要3.5加的多伦多不是一个便宜的地方,只是人家不检票,基本全凭个人信用,社会主义大农村啊。
好了,新的发现以后再写,明天就是orientation,希望不会boring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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